自大学诞生以来,高等教育一直处在大学主导(university-dominated )的体系中,大学与高等教育的内涵几乎可以划等号。单一体系主导的传统高等教育格局也就不存在分类问题。自20世纪50年代之后,美国、欧洲与日本先后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高等教育的使命与功能趋于多元,高等学校的类型也越来越庞杂,以至于什么是高等教育、如何定义高等学校已经难以轻易说清。人们不得不以“高等教育机构”(HEIs)、“第三级教育” (tertiary education)、“中学后教育” (post-secondary education)等比较笼统的概念进行涵括。此时,高校分类也真正成为一个问题。正是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高校分类成为教育学者与政策制定者关注的中心议题,世纪之交至今在欧洲学界更是围绕“欧洲高等教育多样化” 问题再一次形成一股研究热潮。①近年来,高校分类发展也成为我国教育研究的重要议题。我国高校分类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等级化与同质化,即高校的类型差异往往被认知为等级差异,这又导致了不同类型高校的同质化竞争。因此,改革蓝图正如“十四五”规划所描绘的,“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形成类型多元且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格局。可以说,“多元高等教育体系”似乎构成了人们对理想高校分类体系的共同想象。不过放眼全球可见,即便是长期处在世界高等教育中心的国家,不同国家高校分类体系在建构逻辑、核心特征、变革目标及演化路径等方面都存在重大差异。正如弗朗西斯· 福山(Francis Fukuyama)所言,只懂一个国家的观察者不懂任何国家。②只有理解与解释了差异,才能理解与解释分类体系建构的本质。具体而言,这些需要解释的差异包括:第一,为什么有的国家高校类型高度同质化,而有的国家则始终保持了类型多元化?为什么有的体系强调机构之间的多样性,即由不同类型的高校分别承担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活动,而有的体系则强调机构内部的多样性,即由同一类型的高校容纳各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活动?为什么在有的国家中学术型与应用型的类型差异同时被认知为等级差异,而有的国家中两种类型高校的地位相对平等?也就是说,高校分类体系建构逻辑的这些国家差异是如何产生的?第二,为什么有的国家在逆转高校类型的同质化,而有的国家却不断消解高校的多元分化?为什么有的国家在追求“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理想,而有的国家却在“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体系中塑造等级分化?也就是说,高校分类体系演化路径的这些国家差异是如何产生的?这些问题最终可以整合为三个基本理论问题:第一,不同国家如何以及为何如此理解与认知自己所面临的高校分类问题?第二,不同的高校分类体系是如何建构的,生长出了怎样的体系轮廓、形成了怎样的基本特征?第三,不同的体系各自处在什么样的演化路径与态势之中?本文尝试提出一个能够描述与分析不同国家高校分类体系差异的一般理论框架,来解释这一系列问题。 而经由比较研究最终形成一幅高校分类体系的世界图景,它不但能在同一套话语系统与框架逻辑之中认识国家间的差异,更能够明晰不同国家高校分类体系形成与演变的本质逻辑。
一、高校分类的学术知识逻辑
高校分类标准五花八门,其中,学术知识的类型化差异是高校分类的核心依据之一,正如伯顿· 克拉克(Bruton Clark)所言,学术知识是高等教育活动得以组织起来的首要材料,知识材料处于任何高教体系的目的与实质的核心。① 因此,学术知识的分类构成了高校分类的内在逻辑。基础性和应用性是贯穿学术知识演化过程中的一组基本矛盾,以这组矛盾为维度,可以将学术知识大致划分为三种理想类型,即高基础性和低应用性的基础知识、低基础性和高应用性的应用知识,以及高基础性和高应用性的应用基础知识。② 从不同类型的学术知识的关系看,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具有高度异质性,而应用基础知识则体现了异质性知识之间的复杂关联性。同时,不同类型的知识又对应不同的高等学校理想类型,而不同类型高校的组织形态与制度逻辑又存在差异,由此构成了高校分类的学术知识逻辑。
(一)不同学术知识类型的高度异质性
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是两种内在逻辑存在本质差异的知识类型。③ 前者的本质是“求真”,即在给定条件下探究关于世界与社会的一般规律或机制,这类研究难以确定且往往也并不考虑“有用性”;后者的本质是“务实”,是通过应用技术协同或性能优化实现明确的应用目标或技术诉求,追求应用结果的可实现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④ 另外,两类知识的异质性还表现在它们之间实存的等级差异,这种差异于中西方学术的源头业已形成:在古希腊哲人眼中,理论与应用存在双重分裂,即理论思辨对象(自然物)和技术产品(人工物)之间的二分,以及相应的追求科学的人(自由人)和从事技术的人(奴隶)之间的二分。⑤ 也就是说,这一双重分裂存在知识类型与社会阶层的对应关系。重理论轻技术成为西方大学根深蒂固的原发传统,即便是专门职业教育,在古典大学中也以理论知识为主,教学上主要是经典文本研读,而非职业技能训练。这种知识类型的古典等级观念已经渗入高等教育的基因,在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中仍然支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不管两类知识及两类高校地位平等的价值主张如何被鼓吹,它们在人们的认知图式中的等级差异仍然难以彻底颠覆。因此,从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上看,研究型大学再生产“治人”的劳心者(精英)、应用型院校再生产“治于人”的劳力者(大众)的阶层再生产格局也并未根本改变。总体而言,知识类型的高度异质性会使高等教育系统倾向于根据不同的知识类型对高等学校进行分类建制,而知识的等级性又导致分类建制的不同类型高校可能存在的身份等级差异。这也是为什么高校“分类”问题自然包含“分层”问题,在经验世界中,处理分类问题经常也是在处理分层问题,层与类相互嵌套,难以分开考察。
(二)不同学术知识类型的复杂关联性
应用基础知识体现了不同类型知识之间的复杂关联性,这类知识在不同的文本中有不同的称呼,内涵也各有侧重,如唐纳德· 斯托克斯(Donald Stokes)的“科学研究的象限模型”称为“巴斯德象限”,迈克尔· 吉本斯(Michael Gibbons )称为“知识生产模式2”,亨利· 埃兹科维茨(Henry Ekowitz)称为“创业科学”等等,这里根据我国十九大报告中确立的“应用基础研究”这一称呼命名。在这一学术知识类型被明确提出之前,人们常将基础和应用之间的关联想象为线性关系:高校或科研机构生产基础理论,对基础理论的应用又形成技术创新,市场和企业则通过研发将技术产业化与商品化。这一观念以二战后美国的科学研究规划蓝图《科学:无止境的前沿》即“布什报告”为代表。然而科学研究的大量经验事实证明,基础与应用远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一种动态交叉的复杂关系,基础到应用之间是一个由很长序列构成的过程,且其中存在着大量的交叉地带与模糊边界。要在现实的经验世界中区分“哪项研究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哪种人才是培养学术型还是应用型,是非常困难的” ①。也就是说,学术知识的连续性和复杂性是一种“事实状态”,而对它的类型化和简约化是一种“理论认知”。因此,高校的类型化规划也需要考虑理论上不同类型的知识在经验世界中的复杂互动。
(三)高校的理想类型与分类体系中的两组基本矛盾
不同的知识类型对应不同的高校理想类型,所以学术知识的类型化差异导致不同类型高校的组织形态与制度逻辑又存在差异。传统研究型大学以基础知识为主,以“求真”的内在驱动为价值理想,形成以自由探索、追求真理、高度自治为身份认同的学术共同体,其典型的组织形态是围绕学科进行建制的学系或研究所,研究型大学的专业学院也往往以基础理论知识为导向。而从研究型大学中又衍生出了埃兹科维茨意义上的创业型大学,作为应用基础知识生产模式的代表性高校。埃兹科维茨将创业型大学看作研究型大学的一种新形态。② 应用型院校以应用知识为主,以“务实”的外部驱动为价值导向,被塑造为服务国家产业或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其典型组织形态是围绕应用性职业形成的单科或多科的应用型院校。在有的高校分类体系中,应用型院校又被细分为“应用型”与“职业技能型”,前者兼顾学术性课程, 后者则扎根于职业实践来培养技能型人才,如我国教育部曾明确将高校分为研究型、应用型(本科层次) 和职业技能型(专科层次)三类,上海市则细分为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和应用技能型四类。不过这些分类都是理想类型式的抽象提取,现实中应用型院校体系有时候很难做出这种严格的二分甚至三分,类型间的边界在经验世界中并不如此明确。
综上分析,学术知识的性质决定了高校分类体系实际应处理的两组核心关系:第一,由于不同的学术知识类型及相应的高校类型,既具有高度异质性,又具有高度关联性,所以高校类型既需要多元分化,又需要在分化出的多元之间兼顾不同类型知识及教育教学的复杂互动,这就需要处理一组水平方向上的“横向关系”,即“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关系”,由此衍生出“分化与整合”的矛盾;第二,异质性不仅仅是类型差异,它又包含基础与应用之间的等级差异,所以高校的类型差异往往意味着等级差异,这与不同类型院校身份平等的理想相冲突,这就需要处理一组垂直方向上的“纵向关系”,即“不同层级高校之间的关系”,从而衍生出“分层与平等”的矛盾。
二、高校分类的外部结构力量
社会结构力量与高校分类体系构成“结构性匹配”,不过前者还需经由政府的中介性管制来对内部分类系统产生重大影响。所谓“结构性匹配”是指水平方向上的高校类型体系与外部的产业经济结构大致匹配,垂直方向上的高校层次体系与外部的社会阶层结构大致匹配。所谓“中介性管制”是这些外部结构力量一般需要经由政府的高教改革意图或教育管制模式起作用。
(一)产业经济结构对类型体系的型塑作用
彼得· 霍尔(Peter Hall)和大卫· 索斯凯斯(David Soskice)在其著名的“资本主义多样性”研究中,区分了两种类型的产业经济模式,即自由市场经济(Liberalmarket economy)与协调市场经济(coordinated market economy)。① 这里只提取与本文直接相关的即能够对高校分类体系产生型塑作用的因素进行分 析。在自由市场经济中,第一,工业企业在劳资关系上具有高度自主权,工会和劳动法很难干预企业的用工决策,劳动力市场流动性高。相应的,在高等教育领域,这种高度流动性需要高校更重通用技能与综合素质的培养,职业技能训练也应建立在学术型的普通教育基础之上。因此,独立的应用型院校体系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并没有结构性需求,同一高校往往包含多种类型的知识。第二,也是由于企业对工人的压倒性优势,劳资关系会陷入紧张乃至冲突之中。于是工业体系中逐渐形成了技能替代模式这一特定的工业生产模式,就是用快速迭代的高新技术不断替代人工。第三,股东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的核心目标,为使企业主打的核心部分获得更高估值、取得更快成功,企业会不断抛弃非核心部分:一是沉重的制造负担被剥离出去,二是前期研究工作遭到大量削减。前者进一步降低了工业制造业对技术工人的需求,后者使企业内部创新能力衰减,大企业通过专利许可向外界特别是高校购买创新成果,最终,企业高度需求的高新技术知识供给特别依赖于高校的科学研究。② 这就为高等教育体系内部形成能够生产应用基础知识从而不断输出高新技术的体系,创造了强大的外部需求环境。总之,在这样的产业经济结构中,高校分类体系的建构往往倾向于淡化类型差异,形成一元化体系,以美国为代表。
在协调市场经济中,第一,工业企业具有银行的长线资本支持,可以专注于中长期发展,打造具有本企业特色或行业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所以企业对专门化应用技术的需求非常高,职业技能的训练有其区别于通用技能与综合素质培养的独特逻辑,这就需要一个强大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来支持高质量专门技能人才的供给。而深耕专业技术乃至企业专用技能所导致的就业范围较窄、失业成本过高的问题, 会由雇主协会、工会系统(德国)或企业终身雇佣制(日本)等制度安排解决。第二,各企业之间一般交叉持股、联合紧密,使得企业间可以长期合作共同研发,所以他们对研究型大学基础科研成果转化的依赖性不如自由市场经济体系高。总之,大部分以协调市场经济模式为主的国家,高校分类往往会强调类型的清晰分化,不同类型的知识对应不同类型的高校。且劳动力市场对一个强大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具有结构性需求,从而形成类型分化比较明确的高校分类体系,以德国为代表。而日本则是基于其独具特色的产业经济形态与企业文化,将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转移到了企业内部,形成了强势的企业内教育。
(二)社会阶层结构对层次体系的型塑作用
社会阶层结构的型塑作用如西蒙· 马金森(Simon Marginson)的实证研究所揭示的,高校的分层体系实际是由“更大的社会秩序决定的”,高校等级结构被嵌入到社会等级结构之中。③ 如果一个高教体系中不同类型高校之间具有相对平等的地位,那体系外部一般会存在一个相对扁平化的社会阶层结构;而如果一个高教体系中高校之间呈现清晰分明甚至壁垒森严的等级差异,那么体系外部一般会存在一个金字塔式的社会阶层结构。但需要指出的是,伴随着高等教育民主化进程,接受高等教育成为大多数学生的重要人生机遇,特别是平等主义意识形态日趋盛行的欧洲国家,淡化乃至消除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等级差异,成为这些国家高校分类改革的核心问题意识之一。换言之,即便是在不平等的社会阶层结构中, 政府也可能在平等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下来尝试改变院校之间的地位差别。马丁· 特罗(Martin Trow) 在承认“高等教育的地位分化与社会阶级结构的差别密切相关”的同时,也指出“当平等主义的立场运用到高等教育领域时,政府开始反对任何使高等教育的一个部分区别于另一部分的建制。许多国家的平等主义者承诺缩小他们高等教育系统各部分之间的鸿沟,减少不同类型高校在地位、质量、费用和环境之间的区别。政府也在更多地服务于非精英形态的高等教育职能,并将非精英形态的特别是应用型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到大学水平” ①。从中不难看出,政府是高等教育的核心行动者,外部型塑力量需要经由政府的接受乃至调试才能影响高等教育体系。也就是说,高校分类体系与外部的结构性因素大致匹配,但后者还需经过政府的高教规划意图或教育管制模式起作用。而且,相较于这两类结构性因素,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规划与管制,对于观察者而言是更直观的外部影响因素。
(三)政府的高教管制模式与分类体系的两种秩序
参照盖· 尼夫(Guy Neave)和弗兰斯· 范福格特(Fransvan Vught)的国际比较研究,将政府的高教管制模式分为强管制和弱管制。在强管制模式下,政府对于高等教育系统规划与控制程度高,高教系统与社会之间直接联系较弱,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在弱管制模式下,政府并不直接参与高等教育的系统设计与谋划,对其管制程度低,高教系统与社会直接发生关系,大致在外部结构性力量的直接影响下发展演化,以美国为代表。强管制模式中,高校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分类,形成分类体系的“规划秩序”;弱管制模式中,政府不介入高校分类的整体规划,形成了分类体系的“涌现秩序”。
具体而言,“规划秩序”的特点是对“复杂性”进行“化约”,即国家在面对复杂、多元、有机的高等教育体系时,为了实现对高等教育的有效管理,往往会基于产业结构、知识性质等特定的逻辑与路径,自上而下将复杂的体系简约化与清晰化。政府规划与理顺高校分类体系的方式大致包含三种,最常见的是分类规划,如以学术知识的理想类型为标准与蓝图,将在经验世界中具有高度关联性、边界动态变化的知识类型进行切割,围绕不同类型的知识建构不同类型的高校。有的分类体系更细,政府围绕不同的学科门类或专门职业建立各种专门化的院校,从而构造出一套适应于特定知识生产与教育教学逻辑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形态。第二是分层规划,它往往体现为国家通过各类重点建设工程,集中力量扶持少数精英院校,从而高效率地产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顶尖人才与科研成果,其结果是在整个高校分类体系中形成了人为塑造的等级结构。第三是一元规划,也就是不对复杂的高等学校体系进行严格的类型区分,所有高校都同质化为“大学”这一元,由大学同时提供多种类型的教育与科研。总之,规划秩序的本质是以理论认识与理想类型来对现实中的复杂经验对象进行类型化与简约化处理。“涌现秩序”的特点是,第一,政府即便有目标与意图,寻求对高等教育方方面面的干预,但它并不介入对高教秩序和高校系统的蓝图式描绘与整体性规划,也很难预见未来宏观秩序是怎样的。换言之,涌现秩序并非不存在政府的人为因素,而是说政府只是影响高等教育活动的行动者之一,并不成为整个高校系统的设计者。第二,是外部力量与内部因素的频繁交叉互动,让宏观秩序“涌现”了出来,是那双“看不见的手”塑造了体系。第三,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边界并非清晰分明,存在大量的过渡形态。美国高校分类体系是涌现秩序的典型代表,系统并不存在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整体设计,所以美国实际并未明确将高校切分为研究型和应用型,院校之间边界模糊,并处在不断的动态演化之中。
三、高校分类体系的四种理想类型
经由内外部因素塑造的高校分类体系在理论上会显现出哪些基本样态呢?根据英国学者彼得· 斯科特(Peter Scott)高等教育体系研究的类型学框架,对不同类型和层级高校间关系的处理与建构方式,在理论上包含“双轨体系”(dual system)、“双元体系”(binary system)、“一元体系” (unified system)与“分层体系”(stratified system)四种理想类型。①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虽然运用了斯科特的理论框架,但是本文对各种理想类型的描述与界定未必严格遵循斯科特的阐述。
(一)双轨体系
高等教育大众化之后,大量二至三年制的、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专科性学院被纳入高等教育的范畴,来消化大众化后涌入高校的庞大入学人群。但是,它们与传统大学相互分离与区隔,分属不同类型, 有着不同的管理规则与组织形态,遵循不同的制度逻辑,形成了相互“平行”的两条轨道,即“双轨体系”。 以德国为例,基础和应用的分离从基础教育就开始了:小学从四年级就开始分流,中学又分为文理中学与实科中学两类,大学也包含研究型大学与应用型大学两类。不过,两条轨道上的学生一般仍存在相互流通的机制和重新选择轨道的机会,且中等教育层次也存在“综合中学”这种不分流的机构。所以这里的“平行”主要就是指两类组织在类型上的明确区分。总体而言,双轨制的高校分类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基础与应用是边界清晰分明的平行轨道;第二,应用型院校被纳入高等教育范畴,与传统研究型大学主要构成“互补”而非“竞争”关系。当然,这并不是说双轨体系下的两类高校完全不存在竞争,而是说他们之间的类型边界比较清晰,特别是应用型大学难以或者被遏制向研究型大学漂移,两者不形成完全竞争关系。
(二)双元体系
双元体系与双轨体系的主要区别是:第一,后者是边界清晰的平行两轨,双元则是同一本质的两种事物或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具体而言,在双元体系中,基础导向和应用导向的高校逐渐隶属于共同的规则与规范体系,也就是说,两类学校成为被纳入同一逻辑下的双元。第二,双轨体系下,不同类型的高校以互补关系为主,而在双元体系中,不同类型的高校呈现出更多的资源竞争态势。双元体系的关键表征是学术漂移,对应用型院校而言,学术漂移是指他们按照研究型大学的学术方式来发展演进的趋势。② 这源于经典研究型大学的价值取向、组织形态和制度逻辑,塑造了人们对大学理想形态的共同想象,构成了学术漂移的内在逻辑。于是,两类学校被纳入了相同的规则与规范体系,所以如果没有外界的强力干预,双元体系往往会演化为一元体系,以英国为典型。
(三)一元体系
一元体系就是整个国家高校分类体系在形式上归于一元,即将不同科研和教学任务的学者,以及不同目标和教育背景的学生集中于大学,由大学统一提供学术性教育和应用性教育。一元体系的形成路径比较复杂,大致存在两大类:一是“合并”路径,即各类中学后的应用型与职业技能型院校直接并入传统大学,使大学兼顾学术型与应用型;二是“升格”路径,各类技术学院升格为大学,与传统大学在理论上地位平等。研究型大学可以提供职业教育,拥抱实用化与职业化,应用型大学则向基础理论研究的学术目标漂移。逐渐地,原先属于不同类型的高校,在理论上不再进行类型区分,也就是从双元演化为一元。不过,还有一种是比较特殊的一元化路径,它既不属于升格,也尚未达到合并的程度,而是将多种不同类型的高校与科研机构联结为“联合体”或“共同体”,在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形成一个个联邦式的大学。联邦或共同体内部各机构相对独立,联结没那么紧密,只是存在一个一元化的方向,法国就属于这种特殊情况。需要指出的是,一元体系既有可能表现为院校之间的同质化,也有可能呈现出如特罗所言的机构内部多样性。
(四)分层体系
由于学术知识类型之间先天的等级差异,高校分类体系中可能会存在一个从研究型到应用型以及相应的从精英到大众的分层形态。根据斯科特①和特罗②等人的分析,分层体系包含两类情况,第一是政府自上而下规划与打造的高校分层体系,在职能、权利、特权和资源等方面进行不对等分配,由此形成了人为设计的院校等级差异。第二是在涌现秩序下自发演化出来的分层体系,由于整个体系在生成过程中, 没有政府以平等主义为政策导向和价值理想的自上而下的总体调控与规划,不同高校在自发竞争中会依循学术知识和社会结构的等级差异自发形成一个层级体系。各个国家的高校分类体系中都或多或少会包含着等级观念与分层逻辑,即不同类型的高校之间会存在地位与声望的差别。
四、高校分类体系的世界图景
理想类型是一种认识经验现象本质的理论工具,在经验世界中,同一分类体系往往会包含多种类型,而在不同国家中,这些类型元素存在不同的呈现、组合与演化方式,从而形成高校分类体系的基本特征与演化逻辑的国家差异。德国、英国、法国、美国乃至日本都是世界高等教育的核心部分,其中法国、德国和美国先后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的中心,英国则长期处于次中心,他们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高等教育体系产生过重要影响。③ 美、欧、日自上世纪50年代之后先后迈入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高等教育体系随之产生革命性变化,高校分类也真正成为一个问题。因此,下文对五个国家的比较分析大致限定在20世纪50年代至今的历史时段。
德国是典型的规划秩序下的双轨体系。德国属于协调市场经济模式,其高新技术创新能力难以与美国相提并论,主要以具有较高技能依赖性的高端制造业为主。而技术技能具有高度复杂性与专业性,需要政府规划的独立而强大的应用型院校体系的支持,所以应用型大学能够与研究型大学分庭抗礼。同时,德国社会阶层结构呈扁平化形态,相应的,高等教育体系也未出现金字塔式的垂直分化结构,不同类型高校之间地位相对平等。最终,按照学术知识的类型差异,政府得以自上而下规划出一个双轨体系,不同类型高校之间边界清晰且地位平等。新世纪以来,德国的双轨体系出现松动迹象,这是源于这一体系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不同类型学术知识之间如何交流与整合的问题。德国政府一是明确提出要逐渐冲破双轨分类,目前是通过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方式改变研究型大学和应用型大学之间彼此隔离的状态;④二是以“卓越计划”强化传统研究型大学(基础文理学科)与工业大学(工程学科)的联合,进而打造“顶尖大学”,但其引发的可能后果是“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扁平化构造日渐显现出等级化态势,⑤应用科学大学可能会从水平分类中的“一类”,坐实为垂直分类中的“二流”。
英国经历了规划秩序下的分层-双元体系到一元体系的演变。英国至今仍是金字塔式的社会阶层结构,相应的,高校分类体系也呈现出研究型在上、应用型在下的等级结构,研究型大学内部也存在古典大学、近代大学、红砖大学与平板玻璃大学的分层。① 但在平等主义的意识形态之下,政府将促进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地位平等作为高校分类改革的核心问题,把分层体系变革为双元体系。在双元体系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多科技术学院提高自身地位的主要举措,即拥抱研究型大学的“学术漂移”策略被默许甚至被鼓励。于是,多科技术学院于1992年全部升格为大学,被称为“1992年后大学”,英国高校分类体系走向了以“消除类型区分来缓解等级差异”的一元化格局。高校之间的分化在形式上被取消,“大学”成为唯一的一元,同时提供学术性教育和职业性教育、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1992年后大学“设立的本科和研究生学习课程与计划,已经很难与牛津、剑桥的相区分” ②。同时,英国早已衰落的工业制造业使英国不再需要独立的应用型院校体系,这构成了一元体系得以形成的重要外部条件。
法国高等教育体系表现为多层多轨的复杂样貌,并在当下出现了一元化的导向。第一,法国高校分层体系的轮廓由拿破仑改革所奠定,由于二战之后法国工业制造业的迅猛发展,法国政府又在大学内增添了大学技术学院(IUT),在大学外单设了大量应用型的单科学院(ÉcolesSpécialisées),形成了“大学校-大学-技术学院”三层次等级结构。③ 但法国社会阶层相对平等,大学三层次结构呈扁平化形态,且政府在强烈的平等主义意识形态主导下,于等级结构内设计了灵活而畅通的学生转换流通机制,在分层中兼顾了平等。第二,大学和大学校两个层级又构成双轨关系:两类高校虽然都以教学为主,但大学校的使命是培养未来的“国家精英”,而大学则承担了高等教育大众化与民主化任务,由此分化出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逻辑。而整个法国高教体系也是一个双轨结构,即以教学为主的高等学校与以科研为主的科研院所两条轨道。新世纪以来,为打造世界顶尖大学,法国政府开始理顺与整合层类繁杂的体系,将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学与科研机构归于清晰的一元即新大学,它们如今被称为“大学与机构共同体”(COMUE),一般同时包含公立大学、大学校与科研机构三类组织。然而,从多轨多层格局到一元体系是巨大跨越,分轨意味着体系中长期存在多条规范与文化截然不同的平行轨道,分层意味着长期拥有特权的顶尖精英院校的存在,一元整合非常困难。因此,当下法国一元化改革的形式意义胜过实质意义,其本质是在多层级、多轨道之间建立沟通机制的一元形式。
美国高校则是在涌现秩序中形成了一元分层体系(aunified butstratified system)。美国高教体系是在涌现秩序中自发形成的,它既缺乏政府对院校等级格局的平等主义干预,也不存在政府对高校类型的分类规划。第一,分层体系由固化比较严重的阶层结构所塑造,高校成为社会各阶层再生产的教育结构。④ 而“多元化的高校类型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被塑造为美国高等教育的神话,它将基于阶层结构所形成的高校等级差异,隐蔽转化为基于不同市场需求形成的类型差异,将陡峭的等级结构正当化。第二,从层级顶端(顶尖研究型大学与小型精英文理学院)到底端(社区学院)大致体现为从学术型到技能型的过渡。但是体系内部并不存在政府自上而下对高校的类型化分割,同一高校往往包含不同类型的学术知识,具有一元体系特征。总体上看,美国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在垂直方向上体现为机构之间的多样性,即高校层次丰富;⑤而在水平方向上体现为机构内部的多样性,即不同类型的学术知识往往被纳入到同一机构之中。① 同时,美国是自由市场经济下技能替代模式的典型代表,工业一般倾向于用快速迭代的高新技术来代替人工,这种模式要求大量具有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对基层工人的技能要求和需求都比较低。② 因此,美国更强调应用型、技能型与学术型的整合,③对应用型院校体系没有结构性需求。而一个不对基础和应用进行类型化切割的一元体系,更能够适应应用基础知识生产的需要,由此构成了一元体系形成的外部结构性条件。
日本政府在战后仿照美国,自上而下规划了一元分层体系,并逐渐在这个体系中加入了双轨元素。日本将战前处于应用型轨道的各类学校升格为大学,由大学统一承担学术型与应用型两种活动。④ 而在一元体系内部,又形成了国立大学、少量卓越私立大学与公立大学在上,大量私立本科院校在下的层级结构。⑤ 近些年,日本打造了以“高等专门学校”和“专门职大学”为主的应用型院校体系。虽然日本同德国都被研究者归为典型的协调市场经济模式,⑥但其特殊性在于,“日本制造”中凝结着细腻的工匠精神和极具创造性的“造物”属性,背后是企业普遍具备独到的核心技术及其组合与生产流程,所以必须由企业自己来培养学生适合于本企业文化与特定岗位的专用技能。由此,日本形成了独特的“企业终身雇佣制” 和健全强势的“企业内教育”。⑦ 应用型人才的技能形成更多倚重于企业内教育,劳动力市场更看重毕业生的一般素养,“很多雇主甚至不希望大学教给学生知识,因为他们希望用企业的教育课程培养毕业生, 一些公司非常介意有太多外部知识和态度的新员工” ⑧。所以市场对德国式独立而强大的应用型院校体系没有太多结构性需求。因此,一元体系大致匹配了日本的产业经济特点,应用型院校数量不多,双轨制远未成形,目前只是作为一种元素存在于一元体系之中,且日本到底是否需要独立的应用型院校体系目前也尚存争议。
同时,根据比较研究所呈现的高校分类体系的国家差异,可以抽取出处理两种一般矛盾关系的具体逻辑。第一,在水平方向上,不同类型高校之间关系的建构逻辑大致包含两大路径。一是双轨分类路径, 最典型的是德国,政府自上而下将高校明确划分为研究型和应用型两大类。在大类内部仍遵循学术知识的理想类型进行细分:在研究型大学中形成传统研究型大学和理工大学两类,在应用型大学中形成以应用知识为主的应用科学大学和以职业技能知识为主的双元制大学,塑造了高校类型的多元分化格局。在这个体系中,两条轨道被认为遵循完全不同的知识生产与教育教学逻辑,是平行且平等的;而在轨道内部,特别是研究型大学体系中,不同类型高校的学术交流整合机制已经比较完善。二是双元-一元路径, 这一路径的最终归宿是不对高校进行严格的类型化区分,最典型的是英美。英国一元体系的建构是源于不同高校地位平等的理想,其逻辑是认为层级差异的根源在于类型差异,必须通过淡化乃至取消类型区分来削弱层级差异。美国一元体系的形成源于美国不存在政府自上而下对高校进行学术型与应用型的明确分割,在自发生成的体系中,很难按照学术知识的理想类型在系统内部划出清晰的分界线,不同类型的学术知识往往共存于同一大学之中,类型间的整合获得了体系性的支持。
第二,在垂直方向上,不同层级高校之间关系的建构逻辑包含四种路径。一是“分类但平等”,德国最接近于“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理想,独立而强大的应用型大学体系能够与研究型大学分庭抗礼。二是“分层有流通”,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法国通过在三个层级之间为学生建立灵活畅通的流通转换机会,化解不平等带来的阶层固化情况;日本高等专门学校的学生也可以升入国立大学或技术科技大学等本科院校。三是“以消除类型差异来缓解等级差异”,以英国为代表。四是“将等级差异建构为类型差异”,以美国为代表。不难发现,英美两国在对分层与平等矛盾的处理中形成了一个相映成趣的悖反,两者实际上都清楚类型差异与等级差异一定程度上的对应关系,但英国选择通过淡化类型差异来追求平等理想,而美国则在一元体系中,将不同高校之间的等级差异,建构为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导致的类型差异,使高校分层的金字塔结构得以维持与固化。
总体上看,德国和美国实际上构成了高校分类体系的两极,在多个维度上呈现完全悖反。德国属于典型的协调市场经济,以高技能模式为主,社会阶层结构相对扁平,相应的,高校分类体系是在规划秩序中打造的双轨体系,不同类型院校地位相对平等;美国属于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以技能替代模式为主, 社会阶层结构呈金字塔式,高校分类体系是在涌现秩序中形成的一元体系,高校等级结构陡峭。然而这恰恰又构成我国当前高校分类改革的两极,即改革意图是从滑向“一元体系”的一极,调转船头,驶向德国式双轨分类体系的另外一极。在这一世界图景之中,我国高校分类改革这一断裂式变革的基本逻辑与实质困境也就更加清晰。
我国的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工程导致研究型和应用型两类院校被建构为等级关系与双元关系,且在演化态势上向一元-分层体系趋近。顶层研究型大学的实力、资源与地位是基层的应用型与职业技能型院校所难以望其项背的,重点建设模式进一步强化了学术型与应用型之间的类型差异即是层次差异的认知,构成了当前地方高校应用型转向困境与职业教育类型化难题的观念根源。因此,如果没有外部结构性力量的强势干预,我国高校分类体系的未来演化态势是形成一元体系下的等级结构。近年来,政府开始遏制一元化趋势,意图构建独立的应用型院校体系来培养相当规模的各级各类高质量应用技术人才。 特别是近两年,这一双轨化乃至多元化的规划蓝图已经浮出水面:打造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型大学为主体的应用型轨道,从而形成应用型与研究型并立的多元分类格局。强大的应用型院校体系需要以高端制造业为核心的产业形态的支持,在整个经济结构层面需要协调市场经济体系的制度性匹配。而我国目前的产业经济现状更多倾向于自由市场经济特征:工业发达地区政府鼓励企业以机器替代人工,形成了工业企业投资机器、以资本与机器代人的产业升级态势。这一结构与我国当下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目标产业形态存在龃龉,也无法孕育独立而强大的应用型院校体系。由此,我国高校分类规划的本质是一种“断裂式变革”,即在高等教育体系内部扭转一元化与等级化趋势,跨越至多元分类的体系;而这一规划又面临“结构性困境”,即必须在高等教育体系外部消解自由市场经济逻辑,塑造高端制造业体系与高技能模式,与分类改革路径形成结构性匹配。
作者简介:崔乃文,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基本理论.
来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22 年第5期)